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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新丰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07日

南湖区新丰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新丰镇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新丰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面向嘉兴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公益一类及以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职位人数

新丰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名。

、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127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127日以后出生);

4具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选聘情形的。

、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新丰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403074749@qq.com。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1217日下午16:30

2资格复审考试当天需提交《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考试。本次选聘将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人数来确定是否进行笔试(新丰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个岗位报考人数25人及以下的,新丰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1个岗位报考人数2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确定人员(如不进行笔试,则直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一年的体检报告等方式。根据体检情况,按1:2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并在中国南湖门户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1428号新丰镇人民政府305办公室

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0573-83686019

 

附:南湖区新丰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201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