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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31日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浙江省档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电子化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高中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博士学位。
    (2)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6年。
    (6)高中、中专学历,从事档案工作满10年,并担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
    (7)已取得非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满1年。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在档案局或档案馆工作的人员除外),不得报名参加档案资格考试。
    (三)从事档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五)获得证书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在当次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