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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31日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