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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9年10月28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8日以后出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岗位所要求办理转任的最低服务年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南湖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61623894@qq.com。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下午17:00。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
1.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组织考试。经资格复审,条件合格人数在25人以上(含25人),面试前需先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5人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考试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3.资格复审时间,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其中,组织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组织进行。考察阶段,本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体检报告。
(四)办理转任手续
南湖区司法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2. 联系地址: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1279室,联系电话:0573-82838278,联系人:张女士。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