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上传
(一)电子版照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申请补发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要求,补办2017年及以后年度证书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照片,照片信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数据为准。
1.上传格式为JPG格式,要求使用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
2.大小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控制在20KB以内;
(二)身份证原件电子版照片
1.上传图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正面.jpg、反面.jpg)
三、四选其一材料上传
(一)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电子版照片
1.2017年前取得资格证书需要补证的持证人,提供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浙江省人事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2. 2017 年起往后请于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专业技术人员结果公布栏目自行下载上传;
3.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文头.jpg 、通过名单.jpg)
(二)电子证书
1.2005年起至今历年电子证书已上线,点击
此处 打印电子证书。
2.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电子证书.jpg)
(三)遗失证书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1.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证书正面.jpg、内容.jpg)
(四)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电子版照片
1.2017年起取得的资格证书,无须提供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
格式:上传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四、换证需提交材料
(一)持证人需将原资格证书寄回(
证书破损导致无法使用的情况)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1号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收
件 人:服务科
电 话:0571-88396765
*注:不支持快递到付(为了证书安全,推荐使用邮政(EMS)快递)
(二)原证书原件电子版照片,需至少包含封面、编号、内容等,并以JPG格式上传,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
五、材料提交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省补(换)证书为每季度集中上报办理一次,持证人最迟需在每个季度第二月20日之前(即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11月20日)上报材料,否则需延期下一季度统一上报。
六、证书申请邮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的精神,持证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申请证书邮寄服务,费用由收件人自付(杭州市内8元、浙江省内10元、浙江省外20元),具体请查看《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
七、证书未申请邮寄
若持证人选择本人现场领取证书的,可网上选择现场领证地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八、补(换)证证书范围
1、在我省考试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国家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办申请,由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开具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明。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浙江省人事厅)印制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实施电子证书的,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办申请。
特别提醒:由行业主管单位组织的考试请找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上报补证。(例:会计由财政厅上报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