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关于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嘉人社〔2017〕58号精神,将全面推进职称评聘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凸显人才评价与培养并重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市人力社保局确认我院具有培训考核专业技术人员部分专业科目的资格。为更好地服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我院制定了科学的教学计划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市所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下半年第一期培训专业方向:经济。
三、课程设置:经济专业方向共开设四门课程。每门课程为期两天,考试合格获18学时。学员可根据需求选择课程数量。
四、培训时间:10月21日-22日、10月28日-29日、11月4日-5日、11月11日-12日。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150元/门。
六、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pangruihr@163.com ;
2、现场报名:2017年10月2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亚太路705号创新大厦A座2楼进行现场报名。
3、提交资料:报名表、学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员凭纸质报名材料领取培训证。
七、缴费方式:报名成功后学员现场缴费,培训结束后统一开具发票。
八、培训地点:嘉兴市亚太路705号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一楼报告厅。
九、联系方式:庞老师:0573-83925402 黄老师:13456396703
十、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创耀南湖,将实时发布相关消息;
2、咨询服务qq群号:132097426;
3、学时证明于培训结束后自行打印。
附:报名信息表。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2017年9月27日